討帳不成反被打 周口警方不作為 背后有何隱情?
2016-11-07 09:15:31 來源:新河南
一個多月之前,因為討要一筆工程款,鄭學東和他的愛人再次走進了周口市仙蒂翠景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周口仙蒂綠化)總經理樊元玲的辦公室。但沒想到,這次迎接他們的,卻是一頓毒打;更讓他們想不明白的是,這么簡單的事實,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在立案后卻遲遲沒有結果,打人兇手至今逍遙法外。簡單的案情,復雜的過程,警方為何一直推諉?打人者到底有何背景?近日,在接到受害人家屬投訴之后,本網對此進行了調查。
工程竣工 結款成為難題
今年54歲的鄭學東,是河南東部周口地區的一位農民,在改革開放的大潮遍及全國之后,不甘于貧困的他,走出家門,和幾個同鄉走南闖北,在建筑工地上做些苦力活。在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之后,老鄭帶著自己的老婆、兒子、女兒等一幫家人,以及在一塊做工的,憑著過硬的手藝和本分的心態,慢慢在附近也小有名氣,成為了一個村民眼中的“包工頭”。
2014年10月,經人介紹,鄭學東以女兒鄭銳杰的名義,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攬下了由同是周口人樊元玲掛靠在鄭州久鼎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鄭州久鼎工程)的承建項目:西華縣經濟技術開發區(原產業集聚區)安康大道中段1200米道路的部分施工。由鄭學東提供的一份于2015年10月14日補充簽訂的《工程內部承包合同》中可以看到,作為乙方,他承包的是此路段中的“雨水管道及附屬設施、路基、12%灰土、14%灰土、第一層16cm厚6%水泥碎石”,根據此合同,作為該合同甲方的鄭州久鼎工程,應于項目竣工后,支付乙方相應工程款。
在接到這個工程期間,鄭學東帶領全家,四處找人,加班加點的趕工期,終于在合同期內該工程順利竣工,隨后正式通車。
2016年3月4日,在西華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時任西華縣人民政府代縣長田慶杰在《西華縣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此工程曾有所提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掛牌成立,與鄉鎮套合工作有序推進,中華路、中都路、中原路、華泰路、安康大道建成通車,綜合服務中心、職工之家主體工程完工,開發區承載能力和工業集聚水平明顯提升……”
工程順利竣工,按當初合同約定,鄭州久鼎西華項目負責人樊元玲應該支付鄭氏父女相應的工程款了。但是,讓鄭氏父女沒有想到的是,正是這筆工程款,讓他們全家陷入了一場噩夢。
被送到醫院搶救的鄭學東
登門討帳 反被關門毒打
2016年9月12日上午,鄭學東與愛人王素芝、兒子鄭博、兒媳顧占平以及幾個欠款的農民工,再次來到位于周口市川匯區大慶路南路的周口市仙蒂翠景園林綠化有限公司,見到了公司的法人代表、同時也是上述合同項目的負責人樊元玲,準備再次就工程款問題問個說法。
但是,他們走進樊元玲的辦公室之后,來不及說上話,慘劇便發生了。
據鄭博回憶,自己因為在外面接個電話,父母和妻子剛走進去,就被樊元玲叫過來十多人,反鎖屋內,進行瘋狂毆打。在門外聽到慘叫聲的鄭博及欠款的親屬,砸門未果。隨后公安民警到達現場
即使身配執法記錄儀的民警到了現場,樊元玲辦公室仍然沒有及時打開。10多分鐘之后,門終于打開,鄭學東及愛人王素芝、兒媳顧占平已躺在血泊之中。打人者逃之夭夭。鄭博撥打120后,隨后到達醫院診斷鄭學東門牙兩顆、大牙一顆被打掉,眼眶骨折,身上多處軟組織損傷;身為殘疾人的王素芝腰脊椎骨折,多處軟組織損傷、擦傷;顧占平頭發被抓掉一大把,身上多處軟組織損傷、擦傷。
經周口市中心醫院確診后開具了診斷證明,鄭學東的傷情經法醫鑒定為輕傷。
在一份警方的現場問詢視頻里,鄭家人都提到,樊元玲不但指示打人,并且還揚言,“往死里打,給我往死里打,打死了我負責”。同時,鄭博表示,樊元玲的兒子、周口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工作人員樊吉安也在現場參與打人。并且,在鄭學東住院期間,曾有幾伙人員到醫院威脅他及家人不讓上告,并且放話“如果上告,有人會花一個億也要殺了你全家。”
事發現場圖片
辦案遲緩 警方作為受疑
因討帳被打,只是受到身體上的傷害;而更令鄭家人感到心寒的是,當地警方的辦案態度。
鄭博對記者表示,當時在事發現場,當時情況混亂他沒有多想,后來樊元玲當面表示,是樊元玲自己指示人報的警,說有人在她辦公室“尋釁鬧事”,并聲稱,“都別怕,公安局沒有事,就算有事,已經找好關系了,讓參與打人的其中兩個人把事情承擔起來,給他們補償一部分錢就行了,絕對不會讓鄭家人好過的。”
在身帶執法記錄儀的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時,房間內的人正在施暴。鄭博看到民警有了希望,只是,更讓他有點心急。
鄭博說:“辦案民警到了之后,不去敲門制止而是一直問報案人是誰,圍觀的人都在說里面打死人了,警察快管管吧!出警民警還是無動于衷,任由我一人敲門。直到我把門敲開后,出警民警不去控制打人者,任由屋里打人的人離開,不登記也不用執法記錄儀進行拍攝,而是只拍樊元玲和倒在地上的我家人!直到我提出為啥不抓打人者時,他們才象征性拿著執法記錄儀出去轉了一圈。但打人的卻都沒有完全拍到。
鄭博問為什么,帶隊的民警表示,“我們拍的時候,他們(打人者)就扭頭,我們也沒有辦法。”事實上,作為本地人,鄭博對幾個施暴者也都面熟:除了樊元玲與其子樊吉安外,還有另外5名人員。
在把父母送到醫院安排好后,鄭博開始了從家里到派出所的來回奔走。但警方的態度,讓他們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2016年9月23日,鄭學東的傷情經法醫鑒定為輕傷。鄭博又一次來到了七一路派出所,當問到為什么還不抓人時,辦案民警李警官告訴他:“你說樊元玲是主犯,可是我們沒有證據證明她打人。還在尋找證據期,馬上就會有結果。”
后來,問的次數多了,李警官總是一幅無奈的樣子,往后推諉:要么是正在辦理,要么是領導安排不讓推進。
而這中間,鄭博還得到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樊元玲專門找人給我打電話,說她已經給公安局那邊已經做好工作,禮已送到位,打了鄭家人也白打,不但打了他們沒事,我還給公安局說鄭家人打砸我的辦公室了,帶人鬧事,讓公安局處理鄭家人!”
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22條,“人身傷情鑒定文書格式和內容應當符合規范要求。鑒定文書中應當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體需要鑒定的所有損傷部位的細目照片。對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制作《鑒定意見通知書》,送達被害人和違法犯罪嫌疑人。”
但鄭博一家,至今未能拿到與自己相關的《立案通知書》、《鑒定意見通知書》。每當詢問時,辦案民警李警官剛開始滿口答應,但后來,總是以不方便或領導不讓為由拒絕。
傷情檢查
警方回應 仍需繼續等待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是“結伙毆打、傷害他人”、“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三種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并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那么,既然事實已經清楚,為什么警方一直遲遲沒有結果呢?10月19日上午,鄭博又來到了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探訪案情進展情況。
上午9點左右,在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里,鄭博終于等了當時的辦案民警李坤華,李表示,所里的民警和領導都很忙,這個事也一直在關注,最近幾天抓人。現在是領導不發話,所以沒法給結果。隨后便揚長而去。
鄭博再也不想等下去了。9點30分左右,他通過朋友找到了李坤華口中的上司——七一路派出所治安大隊隊長王平的手機。電話打通后沒有接,然后向王平隊長發個短信說明是受害人的兒子鄭博。
上午10點,王平終于回電,說已經到了辦公室。于是,鄭博家人及朋友走進了王平的辦公室,第一次見到了負責此案的直接領導。
在核實完身份之后,王平首先責問鄭博,說此案案發這么長時間,怎么直到現在才想起去找他。
鄭博無奈地說,我一直都想找你,可找不到啊?那個負責的李警官給我們你的電話,我打后你不接。多次來派出所你又不在。
王平隊長卻對此表示否認:“已經一個多月了,你們一直也不來找我,也從來沒接到你們的電話,總不能我給你打吧?”
在接下來的時間里,王平表示:此案我也非常的關注,但有些事還沒有了解清楚;目前還在調查取證階段。
當鄭博問到為什么法醫鑒定結果出來之后,案發現場又有警察持記錄儀記錄,但至今仍不抓人時,王平表示,另外一方也說是你們上門鬧事。所有這些都需要時間,還需要取取證,并沒有具體的時間節點。
王平說,不是所有的警察出警都需要有佩帶記錄儀,記錄儀的拍的也不一定就能作為證據。對于這個回答,鄭博當即就表示了異議。
最終,鄭博得到的答復,依然是那句話:繼續等。
案發現場現在大門緊閉
身份復雜 打人者背景非常
有著多重身份的樊元玲,同時身為多個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實際控制人。在位于周口市川匯區大慶路南路的周口仙蒂綠化公司,掛著“總經理辦公室”牌子的大門緊閉,沒能見到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被鄭家人指控欠帳并在此房內指揮打人的樊元玲。
在敲門無果的情況下,撥通了她的電話。在反復詢問之后,樊說自己很忙,有時間再回話,隨后掛斷了電話。
10月20日上午,一位男士的來電,說可以代表樊元玲回答一些問題。據這位牛姓男士稱,鄭家人那天帶著幾個艾滋病患者,并且還帶著農藥,來到樊元玲的辦公室,完全是尋釁鬧事,搞打砸,目的就是想敲詐威脅;至于鄭家人挨打及身上的傷情,是他們自殘造成的結果。
但是,令人疑惑的是,這位自稱代表樊元玲的牛先生,在與記者溝通的過程,出現了幾次自相矛盾的話語:剛開始,他聲稱與樊元玲與鄭家人無任何和經濟往來;后來又稱有工程款項早已經結清;后來又說,工程還沒有得到政府的驗收。
對此,鄭博也提出了強烈質疑:既然去的人中有艾滋病人,還有農藥,那么,為何警察沒有當場給找認出來?說身上的傷是自殘,更是一派胡言,誰會對自己下手那么狠?還有我們是去要工錢不是去打架鬧事,沒想到會被打傷,受傷的還是送合同的老人和孩子。
據鄭博說,樊元玲是周口本地人,自己名下就有工程公司、監理公司、園林公司、置業公司,但因資質問題,經常掛靠在鄭州久鼎工程名下,在周口地區承接市政工程,然后再轉包給別人。位于西華縣經濟技術開發區(原產業集聚區)的七路一橋工程項目,就是其以鄭州久鼎工程名義承建的項目,而其中的安康大道中段1200米道路,就是轉包給了鄭博及另外一個人。
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意外發現鄭州久鼎工程自今年9月21日起,就已被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為了解情況,撥打了鄭州久鼎工程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但吊詭的是,在由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招標投標協會主辦的“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發現,鄭州久鼎工程至少在今年的10月9日,也就是被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之后,還居然能夠成為西華縣2016年鄉道改建項目二標段的中標人。
據知情人士透露,樊元玲的丈夫為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干部,她本人在周口能力非凡,曾利用各種方式攬接多個市政工程。
2016年3月24日,河南省紀委官網發布消息稱,西華縣政協副主席、財政局局長金保善因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鄭博說:“當時樊元玲曾以鄭州久鼎工程的名義因行賄金保善亦被紀委帶走,但隨后又平安出來后。樊元玲出來之后,專門把我們施工方叫在一塊,說她為了擺平這個事花了50萬,讓我們一塊出,不然以后就不給結賬。”
期待明天 依然相信法律
距案發到現在已經過去整整50多天了,鄭學東和妻子仍然還在病床上躺著,而鄭博、鄭銳杰兄妹兩人,還仍然在為父母案情,奔波在去派出所的路上。
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內,“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標牌引人注目——而當年,曾震驚全國的6名民警打死一普通市民并從三樓扔下的慘案就發生在這里。
雖然也會感到累,感到失望,但鄭博依然相信,欠賬還錢、打人犯法是天經地義的事,只要有法律在,總會有個說法。(文中照片均由受害人家屬提供)
來源:新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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