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新遺體器官捐獻條例5月起施行
2016-05-04 18:01: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重慶4月28日電 (鐘旖)記者28日從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獲悉,《重慶市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16年3月31日經重慶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將遺體捐贈和人體器官捐獻一并納入同一法規規范,因此廢止《重慶市遺體捐獻條例》,新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
重慶市人大教科文衛委主任委員蘭運華介紹,新施行的條例填補了重慶在器官捐獻方面的立法空白,條例分別從捐獻登記、遺體捐獻、人體器官捐獻、權益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為當地市民捐獻遺體或器官提供法律保障。
新條例規定,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包括捐獻登記、捐獻執行、遺體接受、人體器官獲取等環節。捐獻的遺體用于醫學科學事業,捐獻的人體器官用于臨床移植。因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是社會公益性事業,所以應當遵循自愿、無償的原則。
新條例指出,未辦理捐獻登記手續的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遺體或者人體器官的,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在其死亡后以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并代為辦理捐獻登記手續。“這一規定增加了潛在捐獻人的數量,有助于擴大捐獻來源,提高捐獻成功率。”蘭運華說。
新條例還規定,民政部門將免除捐獻人的基本喪葬費用,并為喪葬事宜提供便利條件。遺體或器官捐獻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在需要接受人體器官移植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同時,當地紅十字會將向捐獻人家屬頒發榮譽證書,并建立紀念設施、紀念網站,提供緬懷場所,組織開展悼念活動。
“《重慶市遺體捐獻條例》于2005年3月起頒布實施,對引導和規范重慶遺體捐獻發揮了積極作用,全市遺體捐獻由最初每年幾例發展到了現在的每年上百例。”重慶市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周清梅稱,目前重慶所有的捐獻器官已全部納入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進行分配。
周清梅透露,自2012年8月1日重慶正式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以來,截至2016年4月,重慶登記人體器官捐獻志愿者達到1278人,協調潛在捐獻195例,成功捐獻83例,共捐獻233個器官,挽救了204名患者的生命。